商标注册证与商标不一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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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的商标和注册商标不一致,有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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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申请由公司的法务部门负责,而最终印制到商品上的商标形态一般由市场部门负责。因此,就造成了实际使用的商标形态与注册证书上核准使用的商标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又或者根据实际需要,将商标进行升级、重新设计。原则上,如果商标形态发生变化,按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当向商标局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否则使用的商标会存在一定瑕疵,商标局有权在商标权利人限期不改正的情况下予以撤销该商标。但是,撤三程序设立的立法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防止商标的闲置。因此,虽然商标权利人未及时针对变化后的商标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实际使用的商标存在一定瑕疵,但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虽有细微差异,在未改变显著特征的情况下,撤三程序中一般可以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应轻易予以撤销。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发生实质变化,那么该注册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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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一致吗

你好,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品商标标识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一致。

商标注册证下来后,公司名义变更了,但商标不需要变更,怎么办

1、影响商标转让、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会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2、有可能商标会被别人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不难从法条中看出: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若商标局收到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发文撤销该商标。
3、入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会受影响
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
4、在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
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
5、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期满后仍需使用就需要办理续期,办理续期时也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导致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期,商标一旦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因小失大。
变更商标需要注意些什么?
1、商标变更时,注册人名下全部商标需要一并变更,否则商标局会下发补正;
2、商标注册人的地址和名称均发生变更的,可以一并变更,提交一份申请;
3、商标注册人地址中间发生多次变更的,可以以最后地址为准,做一次变更;
4、办理商标转让和续展发现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商标变更和转让或续展手续同时办理。
商标申请人名称/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呢?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申请委托书
3、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名称需要)

商标注册与使用不相符

首先说一下,不承认是高人,只愿与你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关乎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更确切地说,是一个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适用情形的问题。 如果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其行为是要被商标局责令责令限期改正甚至是予以撤销的。 不过,个人认为可分两种情形看这个问题: 1、根本为作自行改变 仅从你所提供的情况看,尚不能确定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进行了不当使用。原因是,(右边)平时使用的商标并未打上“圈注”、“圈R”等注册标记,不能确定是个注册商标。 商标不经注册即可以使用(但不受《商标法》赋予的专用权保护)。因此,个人有理由认为,(右边)商标为一个未注册但已经开始使用的其它商标,它跟(左边)那个注册商标无关,算不上对那个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加之,两商标所有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所以(右边)商标的使用合理。 2、自行改变是事实 换一种思路,如果两商标共同申请注册,肯定会被商标局判为同一种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原因是,外形的变化并不妨碍两商标文字实质相同的事实、即显著性并未改变。 巴黎公约第5条C(2)特别强调,商标所有人使用的商标,在形式上与……所注册的商标的形态只有构成部分上的不同,而并未改变其显著性的,不应导致注册无效,也不应减少对该商标所给与的保护。 虽然巴黎公约条款只是个借鉴,在我国处理具体商标问题还得依《商标法》行事。但实际上,商标局对此问题的处理态度是逐渐松动并与该条款契合的,并非一成不变的严厉……其实,即使严厉依法办事,也很难操作,因为新商标法允许商标权人自由标注注册标记后,已使前文所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变得难以判断和执行。 另外,商标权是一种私权,其保护形式主要是“民不举,官不究”的民事救济。如果注册商标在使用中做了些微调,且未侵害他人的商标权,谁又会为这件事情去较真呢……这也就是自2001年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商标局从未援引上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做出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原因…… 综上,(适当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虽不合法,但是有其合理的一面。同志们是默许的……

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证商标和官网查询商标不一致 可以变更 吗, 如果可以 如何操作

申请商标后,企业变更过名称,做了申请人名称变更,商标局不会发新的商标证,会发商标变更核准证明,商标注册证上是老的名称,所以出现这种可能。最好是把详细信息发给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查询下。

产品包装上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可以吗

不可以, 应按商标注册证书上面, 商标文字或图案相应使用, 否则不能维权

我现在使用的商标与注册证不完全一样,需要重新注册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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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注册证与商标不一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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