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商标总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国家商抄标总局咨询电话是1、86-10-63218422。2、86-10-63218423。3、86-10-63256488。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
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根据1982年颁布并于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商标注册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商标局的主要职责:
商标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商标注册与管理等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实施商标战略等工作。
B. 杭州市工商局商标分局的电话是多少
上城区 0571-87827130 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号 310000
下城区 0571-85386711 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337号 310000
江干区 0571-86023000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9号 310000
拱墅区 0571-88316660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长乐路20弄25号 310000
西湖区 0571-85119311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593号 310000
滨江区 0571-56687958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609号 310000
余杭区 0571-86227733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167号 311100
萧山区 0571-83899188 浙江省萧山区金城路255号 311200
临安市 0571-63722055 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临天路298号 311300
富阳市 0571-63322062 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富春路1号 311400
桐庐县 0571-64220136 浙江省桐君街道江南经济开发区中杭路388号中心广场 311500
建德县 0571-64721055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27号 311600
淳安县 0571-64812506
C. 商标局电话为什么总是打不通要不就是没人接。哪里可以投诉啊
您好,商标局电话打不通,是因为打国家商标局电话的人太多啦,全国各地需要咨询商标问题的人都在打,所以,打不通也不奇怪。如果您有什么商标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一些商标局备案的正规代理机构。
以下是商标局各个部门的电话,都是真实的电话,请放心使用。
商标局总机电话号码:010-63219000
商标局咨询大厅电话号码:010-63219195
商标局咨询处电话号码:010-63219616、010-63219612
商标局受理科电话号码:010-63219516 收文处
商标局档案部电话号码:010-63219356、010- 63219352
商标局财务处电话号码:010-63219379; 010-63219375(北京商标公司负责处电话)
商标局信息处电话号码:010-63219364 、010-63219360、010- 63219372
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电话号码:010-63219227、010-63219230、010-63219232、010-63219234
商标更改信息处电话号码:010-63219364
商评委大厅收文电话号码:010—63129181
国际商标注册处电话号码:010-63219568,010-63219575,010-63219563
计算机处电话号码:010-63219365、010-63219367
商标受审科电话号码:010-63219148、010-63219150
商标局发文科电话号码:010-63219131 010-63219105
商标局主管科电话号码:010-63219537
商标许可备案咨询电话号码:010-63219239
北京商标局退信办事大厅电话号码:010-63219191
D. 中国商标局投诉电话
我注册的商标下来都用了一年多了,现在不让我在门头挂了,我们创业太难了
E. 工商局举报电话是多少,我想举报某企业
工商举报打电话
,12315。
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F. 商标侵权向哪里的工商局投诉
侵权人所在地投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G. 国家工商总局客服电话
国家工商总局客服电话:82691919,投诉电话:12315
国家工商总局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stry and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AIC),简称国家工商总局,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7)商标注册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H. 国家商标总局举报电话
商标局总机:010-63219000
商标局咨询大厅:010-63219195
商标局业务咨询处:010-63218422、63256488
商标局综合处:010-63219677010-63219325
申请处:010-88651865 88651862 88651878(魏处长)
商标局受理科:010-63219516收文处
商标局评审处:010-63219181、010-68050313
商标局档案部:010-63219356、010-63219352
商标局财务处:010-63219379 、 010-63219375 、010-88651727 、010-88651703
商标局信息处:010-63219364、010-63219360、010-63219372
商标转让、变更、续展:010-63218462(转让)、010-63219227、010-63219230、010-63219232、010-63219234
商标续展咨询:010-63218462
商标局书审处:010-63219153
商标局实审处:010-63218422、010-63218423
商标状态查询:010-88652872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处:010-63219388、010-63219537
商标更改信息处:010-63219364
商评委大厅收文010–63129181
查询快递是否收到:88652930
国际商标注册处:010-63219568,010-63219575,010-63219563
计算机处:010-63219365、010-63219367
商标受审科:010-63219148、010-63219150
商标局发文科:010-63219131、010-63219105
商标局撤三处:010-63218325
商标局主管科010-63219537
商标局异议科:010-63219143、010-88651709
中关村办事处:82690863
商标局扣费清单问题:88652860
商标许可备案咨询010-63219239
北京商标局退信办事大厅010-63219191
商标局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 邮编100055
商标评审委员会电话:010-63219181、010-68050313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商标评审委员会收文科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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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2315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下面材料仅供参考:来
“12315”消费者投诉举自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是国家机关。
一、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二、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情况: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三、时限:
(一)自收到申诉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二)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扣除检测等时间);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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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注册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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