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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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和时间是什么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的是审查程序,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

第 1 步内 包括: (1)申请指定商容标或服务的类别的审查; (2)发送此商品或服务单到欧盟翻译中 心 (卢森堡); (3)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发送此申请到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在各成员国注册中查询,发送所有的报告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4)是否有 绝 对 驳回的理由的审查;

第2步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这表明OHIM已同意该商标注册

第3步获准注册(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 在这一步中,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起异议。异议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异议裁定商标申请人胜诉,或异议期间无异议提交,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以上注册流程简单地讲为:

1、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 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 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

4、 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6个月左右获准注册。

㈡ 注册欧盟商标你需要注意哪十点

欧盟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1、位于西班牙阿里肯特的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即“内协局”负责受理和审查欧共体商标注册申请。

2、申请所需文件:

(1)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国籍,以及商标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2)商标图样10份;

(3)申请人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提交)。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使用通用规范名称。

4、官方语言为英语、西班牙语、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

5、申请可以使用任一种官方语言,但必须同时指定第二种语言。

6、欧共体商标申请可以直接向内协局提交,也可以提交给欧共体成员国的商标局,由其转交内协局。

7、依照巴黎公约申请优先权的,必须于首次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交欧共体申请。

8、内协局审查欧共体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9、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欧共体商标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同时,除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以外的其他欧共体成员国商标局都会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10、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该欧共体商标将取得注册。

㈢ 欧盟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1、 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 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4、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5、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6、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7、 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三个类别商品或服务,超过三个类别的,每增加一类费用须另外收取。

㈣ 欧盟商标注册包括了哪些国家

注册欧盟商标包含的成员国有: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2013年7月1日零时整,克罗地亚正式加入欧洲联盟,成为第28个欧盟成员国。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欧洲是中国对外贸易重要的海外市场,如果要在这些国家逐个进行注册,势必会增加注册时间和经济成本。而只要申请注册欧盟商标,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如果有更多的国家加入欧盟,所申请的商标在新成员国也能受到保护。欧盟商标就是一种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商标,目的在于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在相关商业或工业活动中将该商标用于众多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上的排他性权利。
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因此,以下标记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
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
彩色图形标记;
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
欧盟商标三维立体标记;
声音标记等。

㈤ 欧盟商标注册都需要准备什么

第一步:准备欧盟商标申请材料

1、申请主体信息: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商标图样:共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3、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列出所需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名称;

5、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第二步:递交欧盟商标注册申请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并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 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并公告: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7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4、若驳回转单一国家申请: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5、若驳回不服申请复审: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注意事项:英国目前已正式脱欧,欧盟商标不在英国受保护,如果需要注册英国商标,只能单独注册。

㈥ 欧盟商标注册怎么申请

申请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
①委托代理:(提供注册商标之图案及专类别,进行初步商标检索属半个工作日
②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商标注册的正式图样及商标申请者资料;
③受理回执:1个月
④商标审查:13~18个月
⑤商标通告:6个月
⑥商标公告期内无异议,一年内可收到欧盟商标注册证书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首先查询费是必须的,因为这部分费用是需要花钱去查询的。为方便大家理解,下面举例:
1项产品或服务类别申请欧盟商标有两种方法:一是电子版在线申请;一是以纸质版方式申请;
(1)在线申请:850欧元+100欧元+150欧元
(2)纸质申请:1000+100欧元+150欧元
办理欧盟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②5份欧盟商标图样,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
③欧盟商标注册申请表1份,有欧盟商标注册申请人签署或由欧盟商标注册代理人签署;
④根据尼斯分类表及欧盟商标注册申请人所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选择相关的欧盟商标注册类别。
⑤欧盟商标注册委托书,需申请人签字
该费用成本仅供参考,因国际价格汇率会有所波动,所以建议以实际价格为主。

㈦ 注册欧盟商标一般费用是多少

一、来个人商标申请费用
1、1项产自品或服务类别:
(1)在线申请:850欧元;
(2)纸质申请:1000欧元。
2、2项产品或服务类别 :+50欧元。
3、超过2项产品或是服务类别的部分,每多1项:+150欧元。
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费用
1、1项产品或服务类别:
(1)在线申请:1500欧元;
(2)纸质申请:1800欧元。
2、2项产品或服务类别 :+50欧元。
3、超过2项产品或是服务类别的部分,每多1项:+150欧元。

㈧ 如何注册欧盟商标

1、申请人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 3 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4、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7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5、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㈨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是

准备欧盟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申请主体信息: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商标图样:共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3、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列出所需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名称;

5、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向欧盟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并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 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并公告: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7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若驳回转单一国家申请: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若驳回不服申请复审: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㈩ 注册欧盟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欧盟商标申请没有规定基础要求。由申请人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商标图样以及列出所需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名称,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完成之后进行形式审查并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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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欧盟商标注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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