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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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台湾专利检索 TW200401891A

名称: 血液样品之分析方法及装置 METHOD AND DEVICE FOR ANALYSING A BLOOD SAMPLE

申请(专利)号: 092116635 申请日: 2003.06.19

公开(公告)号: 200401891 公开(公告)日: 2004.02.01

主分类号: G01N33/49 范畴分类:

分类号: G01N33/49

优先权: 法国 0207935 20020626

申请(专利权)人: ABX公司 ABX 法国

地址: 法国

国省代码: 法国;FR

发明(设计)人: 罗杰 烈 康堤 LE COMTE, ROGER

国际申请:

国际公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宿希成

分案申请号:

颁证日: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供分析血液样品用之方法及装置。在一较佳具体例中,该装置包含稀释装置(10),其系设计用以接纳欲分析的样品;注射器总成(12),其包含复数个注射器(26、38、46、52、60),且系设计用以准备、注射及计量该来自于稀释总成之欲分析样品;分配总成(14),其系连结至注射器总成(12),及其系设计用以让该样品及至少另一种流体于导管循环;以及测量总成(16),其系连结至分配总成,及其系设计用以分析注入的样品。经由将该装置分解成为复数个总成,可更容易组装与维持装置。

㈡ 台湾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种类及保护期限
在台湾地区,专利主要分为三类:发明、新型与新式版样。其中,发明的权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20年,新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10年,而新式样专利权则从申请日起算起12年。
二、申请程序
在台湾地区申请专利的程序与大陆地区基本相同,欲申请专利权的,由专利申请权人备齐申请书、说明书及必要图式等,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即可。应当注意,如果在台湾地区没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话,申请专利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与大陆地区不同的是:(一)申请人在专利权授予之前可以改请申请案,即可以将申请发明或新式样专利改为申请新型专利,也可以将申请新型专利改为申请新式样专利等;(二)可以申请联合新式样,即同一申请人以与原新式样相近似的新式样申请专利时,应当申请为联合新式样,这样旨在确认与原新式样近似的范围。联合新式样是从属于原新式样专利权的。

㈢ 如何申请国际专利

国际专利申请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 过去要在数国获得专利保护,必须向每个国家逐一办理专利申请,程序和手续都十分繁琐。为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国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了外交会议,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截至今年5月,其成员国已达85个。也就是说,申请人提交一项国际申请,在85国均有效。PCT的宗旨是通过简化国际专利申请的手续、程序,强化对发明的法律保护,促进国际间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国际申请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公开、检索和初步审查。国内阶段主要包括指定国或选定国对国际申请授权审查及其它有关事务的办理。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PCT的成员国,并且是受理局、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单位。中国单位或个人申请国际专利的具体办法如下: 1.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者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在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有关文件送交专利局备案。 2.台湾同胞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的,应当向专利局提供申请人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的证明文件,并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居住在港、澳以及其他地区的中国同胞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并在请求书中指明中国专利局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应当向专利局提供国籍证明文件,并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3.中国居民或者国民按照本办法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的,其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是中国专利局。

㈣ 国内有哪些知名的专利代理机构

什么样的专利服务公司才是大型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呢?现在那么多的专利申请公司都说自己是国内大型的专利申请服务平台。作为消费者应该怎么辨别大型的专利申请服务平台呢?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国内的专利服务平台类型:

A.国防专利代理

可以承接国防专利申请及有关国防专利事务和本单位内部的专利事务的委托,也可以承接社会上的专利代理业务及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一般来讲,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B.涉外专利代理

可以承接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台湾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C.普通专利代理

可以承接我国自然人、法人的委托,从事国内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业务;也可以代理台湾自然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

如何定义国内大型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平台?

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查询到,也可以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网站上查询到。例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利代理管理栏目中,输入“神州联合”四个字,就可以检索到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的行业管理下面的专利代理机构查询中,输入“神州联合”四个字,就可以检索到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这家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网站上还可以查到所有有执业资格的专利代理人的信息。上面提到的黑代理不只包括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商标代理公司,还包括很多专利代理人个人私自接受委托执业的行为,这些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的对象,以及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自律监控的重要对象。

最重要的是要考察该专利服务机构是否拥有大量的合作用户,专利代理人素质、服务质量、业界口碑等等。

以上资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㈤ 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分类有哪些

我国《专业代理管理办法》中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目前的专利代理机构有三类:

⑴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部,可承办国内外专利代理事务。我国《专利法》第2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专利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专利管理机关同意可以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㈥ 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

1、国防专利代理
可以承接国防专利申请及有关国防专利事务和本单位内部内的专利事务的委容托,也可以承接社会上的专利代理业务及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一般来讲,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2、涉外专利代理
可以承接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台湾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2、普通专利代理
可以承接我国自然人、法人的委托,从事国内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业务;也可以代理台湾自然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

㈦ 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及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目前我国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及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有关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及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及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一、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专利代理机构的种类包括:(一)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接国防专利申请及有关国防专利事务和本单位内部的专利事务的委托,不得承接社会上的专利代理业务及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一般来讲,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二)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接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台湾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三)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接我国自然人、法人的委托,从事国内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业务;也可以代理台湾自然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一般包括:(一)帮办专利事务:包括代写申请文件、代办手续、代交文件和费用;(二)相关法律事务咨询;(三)专利检索,监视专利期限;(四)帮办专利项目融资、转让、中介的业务;(五)承接专利项目市场调研、撰写可行性报告;(六)专利打假,代写诉讼文件;(七)帮助发明人组织各种专家鉴定、会议研讨和项目论证等业务。这些业务都是有偿进行的。专利申请人需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

㈧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公告

规范台湾居民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告
为规范台湾居民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 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是指具有大陆高等院校理工科学历,或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理工科学历。
(二)报名查验时间、方式和考点
1.报名查验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8月5日。
2.报名查验方式: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内前往福州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和查验。
3.考点:福建省福州考点。
(三)报名查验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向福州考点提交下列材料:
1.《台湾居民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3.理工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持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理工科学历认证证明及其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台湾居民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和报名人员出具的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
必要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福州考点的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举行。
(二)考试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经查验合格获准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于2011年11月4日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前往福州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使用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准备
应试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可以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阅卷工作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以通过输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应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时间,本人持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福州考点领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四、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后的执业
(一)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实习满一年,并符合其他执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
(二)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获准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加入成为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三)关于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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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台湾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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