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标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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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湖北商务厅对企业申请专利商标政策有什么补贴

湖北知识产权局
(一)申请人为单位

1、2014年1月1日以后,申请人经合法经营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并缴纳实审费后,每件资助2000元。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每件再资助3000元。

未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自行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缴纳实审费的,每件资助1000元。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再资助4000元。

2、2014年1月1日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14年获得授权的,延续2013年资助政策,每件最高资助5000元。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中国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每件资助300元;

单位获得港澳台地区专利权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资助。

各单位当年获得中国专利授权资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对2014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高于600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高于400件的单位,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3、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项资助1000元;

4、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授权证书的外国专利,资助标准参照企业为获得外国专利所实际支出的官费和代理费执行。企业获得北美发达国家、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发明专利权的,每件最高资助10万元;获得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每件最高资助3万元(具体资助标准见附件1)。

各单位当年获得外国专利授权资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② 湖北商标申请费用是多少

(1)如果您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的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回复印件。如答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2015年10月15日起每件600元,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数额不等的商标代理费用,市场价在100——2000元之间。

③ 申请商标如何申请政府补贴

申请商标申请政府补贴所需的材料如下: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表》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4、境外商标注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国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机构的官费付款凭证;

5、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

普通的商标一般是没有什么补贴的,如果是著名或驰名商标一般都有补贴,具体多少各个地方不同。一般驰名有50万–100万不等,还有就是注册的国际商标,具体多少各个地方不同,深圳地区国际商标还是有一定的资助,一般在5000-10000块不等。

(3)湖北商标申请补助扩展阅读:

申请不同商标所对应的补贴金额: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④ 中国 一件商标可以拿到多少国家补助金

我就好奇了,国家为了鼓励保护知识产权降低费用

你申请一个商标才300块钱,你还想要国家补助多少呀!注册一个商标官费才300块呀

那你肯定是找代理公司了,代理公司给你说了有补助,那你自己看商标局收300的官费能补助多少呢。自己上中国商标网官网自己申请就好了还只用交官费,比找代理公司花2000块再给你补助100块好得多是吧(这补助可能就是代理公司给你补的),做老板会不会算呢。

两个选择:

一、找代理公司公司帮你注册花2000块(不管多少,反正不少)再补助你200

二、自己上国家官网申请就是中国商标网申请只用300的官费不会就淘宝一个注册教程也才几十

那你算算吧。还有找代理公司还得担心会不会被骗

⑤ 2017年武汉市商标注册、软著登记有没有补贴

您好,知夫子 软著登记为您解答:一般商标注册是没有补贴的,软著有,但是补贴不高。

⑥ 申请商标或者冠标分别有多少钱补助

目前,注册普通商标,政府是没有补贴的。如果是普通商标成为著名或驰名商标一般都有补贴,具体多少各个地方不同。部分当地政府对申请国外商标,是有一定补贴的,补贴金额大约几千元不等,具体看当地政府政策。

⑦ 请问商标可以申请补贴吗是怎么申请呢

每个地区对于商标的补贴是不一样的,具体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
比如说广西南宁内市高新区有相关奖容励政策,每个国际注册商标补助1万元,每个国内商标注册补助1000元,需要商标申请公司位于南宁市高新区,申请方式要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且提交后才可获得。

⑧ 有谁知道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奖励文件,急!

《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08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编辑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认定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及与该类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促进和保护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组织认定、管理和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商标所有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以及依法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咨询、指导、帮助和服务。
第六条 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实行自愿原则。
认定著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商标所有人提高商标知名度,争创著名商标,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申请和认定编辑
第八条 商标所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权申请认定著名商标:
(一)其商标为本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有效商标,且无权属争议;
(二)其商标依法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其商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产量、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在认定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九条 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商标所有人可以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认定材料之日起7日内送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 商标所有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的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认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资格及任期、评审办法、认定程序等,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认定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形式审查结论。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在3日内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提交认定委员会。
第十三条 认定委员会对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著名商标认定材料,每年集中两次进行初审,并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表决。
第十四条 经认定委员会初审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初审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委员会进行复审。
异议成立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驳回认定申请;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湖北省著名商标证书,并发布认定公告。
第十五条 著名商标的评审、认定和公告,其经费由省财政列支予以保障,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五年,自发布认定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应当重新申请认定。

第三章 使用、促进和保护编辑
第十七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该著名商标核定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或者提供服务的场所、装饰、服务设施、用具等载体上使用“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
第十八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冠以“湖北”字样的企业名称,也可以将著名商标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发展著名商标,对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所有人予以奖励;对农村种植养殖户、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的,以及著名商标申请注册的,给予适当补助。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对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给予奖励;对在国际商标注册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在科研项目安排、技术改造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倾斜。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考虑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著名商标的,应当自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30日内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自变更核准之日起30日内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名商标所有人转让其著名商标的,商标受让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就该受让商标重新申请著名商标认定。
第二十二条 自著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属同行业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属不同行业,但足以引起公众误认或者暗示其与著名商标存在某种联系,并可能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第二十三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登记的企业名称与其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的请求。
第二十四条 著名商标的文字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全国、本省闻名的江、河、湖、山以及风景名胜等名称,或者具有通用、公用性质,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影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他人相关的申请登记权的行使。
第二十五条 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为知名商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著名商标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网络,监督检查著名商标的使用、保护情况,及时查处损害著名商标的侵权行为。
著名商标所有人因其合法权益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遭受侵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帮助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帮助。

第四章 法律责任编辑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著名商标称号,并予以公告:
(一)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著名商标认定的;
(二)超越著名商标使用范围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列举的情形的;
(四)商标受让人未重新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擅自使用“湖北省著名商标”字样、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 则编辑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⑨ 申请商标政府补贴要提供哪些资料

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分别按以下来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回次性答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体)年度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体)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资助标准不同,你是申请哪个国家的商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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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湖北商标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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