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收入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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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后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具体分析,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
1. 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在婚后由夫妻一方创造的,一方取得其所有权,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即财产权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品因出版、上演、播映后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都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2. 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3. 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2. 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婚后挣得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的权利。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为婚前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婚后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 专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包括有形财产权利,而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所以不包括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 婚后专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对共同财产的定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专利费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但是前述所谓“知识产权收益”,仅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不包括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发明专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财产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因此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由发明专利产生的收益可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中的任一方都对该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这里的“发明专利”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发明专利收益,若该发明专利的收益产生在婚姻关系开始前,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发明的技术,离婚后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因为这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指排他性支配受保护智慧产品商事 标记及商誉等并享受其利益回的答一组权利。①知识产权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与竞争有关的权利如商誉权、竞争者地 位权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二)》第十二条对此作了规定,即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 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兼具财产权和 人身权的双重属性。而其中具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如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保持作品完整权,因与人身密不可分,专属于著作权人一方所有。 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 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其时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受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还是在离婚以后。

8. 商标和专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请教!!急!

1.婚姻存续期间复,男方以制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2.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
3.其实分割没有难度,有难度的是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估价,无形资产的估价一直是个难题,现在有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机构,你可以再深入的了解一下再说。
如果男方取得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价值较小的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毕竟评估也是要另外收费的。
4.其实对于家庭来讲,最大的经济损失就是离婚,相当于丢掉了一半财产,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不要离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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