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修改意见权

adminer

『壹』 我纸件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发下了补正通知书,但现在我想要改一下专利权人,需要哪些材料。

补正材料和修改专利权人的材料归不同的部门处理,建议您将补正材料和修改内专利权人的著录项目容变更材料分开寄。

关于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进行补正的,应当提交补正书和相应修改文件替换页。申请文件的修改替换页应当一式两份,其他文件只需提交一份。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关于著录项目变更(专利还没有授权,只能变更申请人):
1、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
2、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变更申请人为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3、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证明材料

『贰』 怎样修改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急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六、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七、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

『叁』 专利申请人的修改权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申请人的修改权是怎样规定的?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获得专利管理部门的授权后,专利就具有专利权,受法律的保护,而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专利申请人是具有修改权的,那么专利申请人的修改权是如何规定的?专利申请人的修改权是怎样规定的?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是关于申请人对专利申请的修改权的规定,即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可作如下理解:1、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这是法律赋予专利申请人的一项权利。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以后,被授予专利权以前,可能因多种原因,需要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比如,可能会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有些地方写的不清楚,不准确,或者有些数据还需要经过重新测算,更改等等。因此,法律允许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这里规定的申请人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与本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其专利申请的修改是不同的,这里是申请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局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时,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比如,可以对原来的文字、图示进行修改,以使得更加清楚、准确;或者可以对原来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补充,以使得更加完善。但是,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2、关于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范围。按照本条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范围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关于专利申请人的修改权是怎样规定的?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肆』 专利补正书,权利要求书要改,上面申请人签字的日期怎么写

签字的日期是收到补正书两个月内任何日即可

『伍』 在答复专利审查意见的时候,我能否做主动补正,修改权利要求书

您是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阶段内吗?如果是的话,只要没过4个月的审查意见通版知书的答复权期限,您可以补正你的权利要求书,不过审查员如果已经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了。你补正就没用了,你就在答复二通的时候再改吧,也不会直接驳回你的申请的。您还可以就直接给审查员打电话,说您需要补正,问问他可以不可以。我觉得只要他还没开始继续审查,应该都是可以的。楼下说的是审查指南明确指出的五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情况,属于那五种情况审查员会不接受你的修改文本。那五种情况就是你主动扩大保护范围,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等等。我看您想问的情况是想改正错误,比如权利要求多引多,权利要求不清楚等等,这种属于应当克服的缺陷,如果您的专利有授权前景,这种情况下,即使审查员没指出这个缺陷,您也可以主动改,审查员会接受修改文本,这是审查指南明确规定的,

『陆』 专利申请中如果发现专利权利要求写的不全面可以做修改吗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柒』 专利电子申请系统个人客户端,如何提交:意见陈述书 和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详细些

点主动提交-新建-增加-意见陈述书-保存-补正-权利要求书-保存-关闭-草稿箱-中间文件-签名-待发送-中间文件-提交,原权利要求书不用提交。

『捌』 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能否修改申请人和发明人

1、可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2、专利申请后甚至授权后都可以变更专利申请人,包括增加申请人,但要提交变更申请书,让所有原申请人、发明人签字,并交纳200元变更费,即可变更。

3、如果你还在修改图纸,说明专利还没有申请,这时专利申请人完全由申请人决定,申请前任何内容都可以改。

4、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可以变更: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

(8)专利申请人修改意见权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玖』 专利电子申请答复审查意见,如何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打开CPC客户端;
点击“答复补正”,也可以通过“主动提交”来提交意见陈述书(即答复),但是需要自己新建申请信息,所以建议通过“答复补正”进行答复;
输入“申请号”或“通知书”,找到案件信息,进行答复;
填写“意见陈述书”
提交相关附件,主要指:修改后的原文替换页、修改对照页等等,具体视意见陈述书的内容。

意见陈述及关于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
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
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写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图、页。

『拾』 我申请的发明专利,前几天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了,我还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吗

可以修改的呀。递交意见陈述书,再附上修改替换页可以了,不明可以打电话给意见通知书上的审查员问下。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专利申请人修改意见权

文章链接:https://www.jztd.net/3630.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行业标准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