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异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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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商标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答:一般指商标初审通过,三个月公告期内,有人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要看异议的理由,理由不充足,是恶意提出异议,可以不理会。但最好作出相应的答辩,这样商标取证机率比较大,答辩另外收费。不答辩以商标局自我裁定为准。 广州潜信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广州市工商局合法登记,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备案的代理机构,并取得了商标网上申请权,自力上报商标申请,一级代理,效率更高。本公司具有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对每个客户建立了相关的跟进档案,方便查阅监测商标申请进度。 响应国家号召,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建设商标强国。为中国企业品牌发展提供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复审、异议、答辩等相关服务;进一步为中国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海关备案、香港公司注册、海外公司登记等服务;同时为海外企业来中国发展提供优质的注册服务。

Ⅱ 商标注册被异议了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袭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Ⅲ 商标注册提交异议怎么操作

一、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中国商标大楼 收发室。邮编:100055)。
4.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详见“八、商标异议规费”)。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同一代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2.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开具《受理通知书》。异议人直接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直接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异议人;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五、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非必经程序) (一)寄发补正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限期补正 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六、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七、商标异议规费 每件商标异议申请应缴纳规费1000元。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异议申请,商标局收取的异议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异议申请,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的异议申请,必须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九《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Ⅳ 商标注册出现异议是怎么回事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回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答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Ⅳ 商标注册异议应如何办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版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权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Ⅵ 商标注册异议怎么答辩

答辩时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
1、抓住重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Ⅶ 注册的商标被别人异议怎么办啊

商标被异议,该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不进行异议答辩,会怎么样?
对商标申请人来讲,可以选择答辩也可以选择不答辩,这并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但从异议实践的情况来看,商标申请人如能针对异议理由,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对于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是有一定帮助的。
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异议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标就会被视为商标注册无效,不予准注册。
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答辩不一定能影响最终的裁定结论,但商标申请人应为自己的商标尽力。
异议答辩应注意哪些问题?
1.抓住重点
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被异议人在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
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5.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
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当商标被他人提出的异议时,申请人不必惊慌,根据异议理由逐一分析攻破。对商标异议答辩的叙述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Ⅷ 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如果被商标局异议,要怎样解决呢,有哪些解决办法

商标异议一般是异议方认为您现在正在的注册商标侵犯了他的商标版权益,而向商标局提权出的申请。如果您还想要继续注册该商标可以通过寻求专业商标代理人组织材料进行异议答辩,答辩成功后才会进入下一阶段的商标注册流程。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商标异议答辩有时间限制:被异议人需要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答辩申请材料,超过期限未进行答辩,商标局会进行裁定,商标有可能会注册失败。

2、商标异议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

(2)商标异议通知书、信封原件

(3)证据目录

(4)关于该商标设计、构想、使用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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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注册异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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