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合理利用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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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什么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版为。侵犯专利权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

『贰』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1.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叁』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
一、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即认为其专利权已经“用尽”,他人再使用通过分销、转卖或零售渠道获得的该产品,都无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 ,它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二、在先使用
对于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条件的“先使用人”,可以在原生产规模范围内继续使用这一技术。先用权可以转让,但不能脱离原来的生产实体单独转让。
三、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我国有关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但这种使用仅限与我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运输工具,并不面向所有国家。需说明的是,在临时过境运输工具上载有仿制专利的产品,不在此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应视为侵权。
四、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但这种使用,只能是小范围的没有营利性质的使用,不能对专利权人的潜在的市场利益构成威胁,否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肆』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包括哪些,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那么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包括哪些呢?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如果大家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帮您支招!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受业内认可,您有专利转让,专利申请的交易的需求,就赶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客服。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包括哪些一、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二、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三、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四、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包括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是深圳市花蘑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2016年在深圳成立,2017年获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朗科科技创始人天使投资,2018年6月获香港主板上市公司金蝶国际投资。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伍』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专利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

『陆』 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专利侵权事件频发,于是最近就有客户问到了知夫子这么一个问题:专利权专是否有特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小编属整理以下知识,为大家详细解答。专利权的合理使用一、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二、专利权合理使用有哪些情形?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

『柒』 什么情况属于专利的合理使用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捌』 什么是专利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法定情形

专利权是一个财产权,也是禁止权利。只要在法律法规容许的情况下,专利权人都可以使用。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他人使用有一个前提是“生产经营目的”才侵权。向用于科学研究是不侵权的。

『玖』 什么叫做专利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一、什么叫做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专利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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