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案件由谁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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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我国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按键应当由什么级别的法院管辖

专利申请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Ⅱ 为什么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件一审大多由中院审

并不全是由中级法院管辖,这是法律明确规定,是考虑到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性质及标的额较大等原因。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商标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1、级别管辖: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本解释第 一条所列第1项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其辖区内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解释第 一条所列第2项第一审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一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利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1、级别管辖:专利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Ⅲ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 .

A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 .海关处理的案件
C .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D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Ⅳ 我国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按键应当由什么级别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章管辖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内案件。
第十五条中容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所以,应是基层人民法院。

Ⅳ 什么是第一审案件什么是利害关系人关于专利方面的

第一审案件是指未经过上诉和再审的、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案件。

利害关系人是权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当事人。在专利方面包括专利权受到侵害的专利权人、专利权的继承人、专利权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

Ⅵ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专利纠纷第一审法院具体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管辖权的法院》

一、中级法院:(52个)

北京:(1个)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1个)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重庆:(1个)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安徽:(1个)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6.福建:(2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广东:(8个)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广西:(1个)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贵州:(1个)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13.河南:(1个)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4.黑龙江:(1个)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15.湖北:(2个)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16.湖南:(2个)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18.江苏:(11个)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9.江西:(2个)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辽宁:(2个)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1.内蒙古:(1个)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4.山东:(5个)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27.四川:(1个)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8.新疆:(2个)

兵团分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31.浙江:(9个)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基层法院:(7个)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Ⅶ 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由哪些法院所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内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容
专利纠纷包括哪些情况:
(1)、专利申请权纠纷;(2)、专利权权属纠纷;(3)、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4)、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的纠纷;(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

Ⅷ 现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有确认发明专利权,对吗

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这类案件

Ⅸ 下列案件中,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1号)

第一条有下列回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答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Ⅹ 专利纠纷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专利抄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的合同纠纷案件,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类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开放城市或者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区内的上列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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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案件由谁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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