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作为专利权人

adminer

专利权人能享受哪种权利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二、专利财产权。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公告后生效;

二、向外国人转让,应先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运作。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专利权人是因为申请了专利,最终获得专利权的所有权人。专利权人对其申请到的专利,享有该专利的人身权以及专利的财产权。专利权对于专利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获得专利权更为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即对该专利的财产权的拥有。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是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例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人对于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几

实务中是驳回通知书上的发出日加十五天作为收到日,再加三个月为期限届满日,版比如
驳回通知的发出日是权2010年1月4日,加十五天是2010年1月19日,期限届满日是4月19日;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例如:
驳回通知的发出日是2009年11月15日,加十五天是2009年11月30日,期限届满日不是2月30日,而是2月28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法定节日是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定假日是指每周的周六和周日。国家公告移用假日,以北京市政府的公告为准,例如,某一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2001 年3 月1 日,其缴纳申请费的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1 年5 月8 日,即2001 年5 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5 月1 日~3 日为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日,5 月4 日一7 日是移用假日)。

专利权人的主体资格

浅析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主体资格

唐银益

一、政府机关是民事诉讼的适格主体,也……

《民事诉讼法……
传统观念认为,政府部门参与民事诉讼等于公权干……
在司法实践中,政府机关一般都是作为被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
近年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
相对于各检察机关……

二、专利权的属性决定了无效宣告请求人……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权利,又称独占性权利。它……
另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

三、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适格主体的主要分……

我国《专利法……
1.中国单位。
中国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2.中国个人。
中国个人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外国单位或个人。
无效宣告请求人不限于中……
另外,多个不具有共同权利、义务的主体可……

四、无效宣告请求人主体资格的……

1.明确政府机关可以成为无效宣告请……
政府机关是专利权无效宣告请……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2.取消专利权人自行启动无效程序的规……
对专利权人自行启动自己专利无效程……
首先,针对审查指南的限制性规定,专利权……
其次,当权利人通过受让取得专利权时,再对该专利权……
最后,在专利权属纠纷中,一……

申请专利到什么部门

专利权是最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可以在市场中进行回交易,专利答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
申请专利的好处主要有:
1、拥有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成果,而不怕”泄密”,不怕因本单位技术人员的”跳槽”使技术成果流失。
2、增加了无形资产的存量,提高了企业的品位。
3、可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独自实施专利,获得经济效益。
4、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或实施专利许可,获得经济效益。
5.可以利用专利技术作为产品宣传的卖点,提高产品档次。
6.专利权可以用来质押,向银行贷款;或作为保证进行融资。
7.专利的数量达到具一定时,可申请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税收、出口贸易等优惠政策以及重大项目的投标竞标的前提。
8.对专利侵权者要求赔偿

外观专利申请主体可以是政府机关部门么

专利法中的申请人除了包括自然人外,还包括“单位”。从专利法期望内达到的社会效果出发,不应容对专利法意义下的“单位”进行过多的限制,只要满足“合法成立”就足够了,至于是否具有法人性质,在所不问。
而且,合法成立的“单位”完全有资格成为行政相对人、行政诉讼的主体、民事主体、民事诉讼当事人,符合专利法同行政法、民法等其它法律部门密切相关的事实。

当政府拿走你的专利权你该怎么办

协商合理的使用费,如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规定

第五十七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 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第五十八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关于专利的强制许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政府部门作为专利权人

文章链接:https://www.jztd.net/3044.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行业标准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