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中的说明要填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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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商标说明怎么填写

商标说明,要看你用在什么地方,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商标说明,可以很简单的写下是图形还是文字,或者是否放弃专用权。

㈡ 商标申请书“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版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权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㈢ 商标注册中的商标说明怎么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怎么写

商标注册申请书抄商标说明是袭“商标中文为|*****|,
类别填42
商品/服务项目是按照商标分类书中的42大类里4220中规定的标准填写
商标注册是企业注册的话,要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留言。

㈣ 商标申请时“商标说明”如何填写纯汉字或字母时如何填

摘要 “商标说明”的填写:

㈤ 在商标注册时,商标注册申请书应该怎么填写规范

首先,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官网下载统一格式的《商标注册申请书》文件,申请书需要专填写的内容包括属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商标申请声明、优先权声明、商标图样、商标类别的选择】以及需要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因此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一定要十分仔细认证,内容都知道怎么写,那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时候该注意哪些可能的问题呢?
第一点,商标注册文件只可打字或印刷,不接收手写文件。
第二点,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地址需包括省-市-县,盖的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第三点,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的名称。
第四点,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第五点,商标是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在商标图样下方的商标说明中填写说明商标的含义。

㈥ 专家详解:商标申请书该怎么填写

1.“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2.“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3.“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4.“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5.“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8.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出具或证明。

9.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均应附送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的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同时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及2份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0.“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11.如何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㈦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标说明那项怎么填啊

回答:
一、商标说明是否要写是根据你的商标的设计来决定的。例如:如果你商标中含专有繁体字属或者篆体或者自己设计的字体,不易分辨清标准写法或者会产生歧义,就要在商标说明中写清商标名称的标准写法是什么;如果你商标中含有英文或者拼音,最好也把英文的含义和拼音代表的汉字在商标说明中写清,即使英文是臆造的,没有含义也要写清。
虽然如果没写清可以补正,但是很费时,如果你没有收到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那就会造成各种麻烦。所以写商标说明有利无弊。
二、就是你根据你想保护的商品或者服务,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每一个大类里面选择10个商品或者服务,然后把你选择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中文一字不变的写在申请书上的商品/服务一栏内,同时要编上号就可以了。即1.
2.
3.
4.
等。
祝你顺利!

㈧ 商标说明怎么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勾选“以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上传肖像人经公证的授权书。公证书应包括肖像人的肖像。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肖像人已死亡的,应附送申请人有权处置该肖像的公证书,公证书应包括肖像人的肖像。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可以不附送公证书。

注意:填写商标说明时只能使用简体中文、英文或阿拉伯数字,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文字或字符。

商标说明长度应在180个字符以内(1个全角符号为2个字符,1个中文字为2个字符)。

㈨ 文字商标说明怎么填写难点是什么

如今申请商标几乎是每家企业必备的,介于商标申请的专业性,不少的企业直接将该工作全权交由商标代理机构处理。不过,找商标代理机构的话,价格肯定是较高的。
众所周知,现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商标申请也可以直接网报,也就让不少申请人转而自行申请商标。
可是,申请商标注册时,填写商标信息中除了“商标名称”之外,还有一栏“商标说明”,有时候需要简单的对商标含义进行描述,这就难倒了绝大多数人。
这商标说明该怎么填呢?别担心,今天小编就来与大家说一说,如何填写商标说明。
商标说明是指申请人对自己的商标的组合、含义、来源以及声明商标设计中某一部分放弃专用权等等情况加以简明扼要的说明。比如中文商标可以描述字体名称、图形商标描述设计要素、颜色商标描述具体应用等等。
当然,如果无说明的必要,申请人也可以不填,这属于非必填项。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商标说明还是需要填写的,规范填写商标说明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那么,都有哪些情况需要按规定填写商标说明呢?
1、非汉字文字商标
对于采用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字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应该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商标局在审查时可能会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或作无含义解释。
2、特殊字体商标
对特殊的字体应加以文字表述,否则,审查时可能会就近归类或列为图形类。
3、含通用名称的文字商标
《商标法》规定,通用名称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是,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含有通用名称,你可以在商标说明处注明放弃某部分的商标注册权。比如,如果你要申请“三佳钙片”,其中“钙片”两字为通用名称,这个时候就需要在商标说明处注明,“钙片”两字放弃商标注册权。
4、三维立体商标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同时最好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至少三个面的视图图样(附件)和详细说明。
5、颜色商标
对于申请颜色商标的,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描述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使用方式。如果不能指定颜色的编号,则以申请时的商标图样所实际采用的颜色为准。
6、肖像商标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
7、声音商标
若是申请声音商标,应当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以及特色等。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说明常见的几种情况,小编就先说到这里。小编还是建议大家申请商标找代理机构,虽然价格可能比较高,但毕竟人家是专业的,能有效帮您规避前期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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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申请中的说明要填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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